湖北鸿顺祥赛鸽公棚
2025年春季信鸽公棚竞赛规程
一、竞赛名称:第七届(2025年春季)信鸽公棚赛
二、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武汉鸿顺祥信鸽养殖有限公司
(二)承办单位:湖北鸿顺祥赛鸽公棚
三、赛事指导及执裁服务单位:武汉市信鸽协会
四、参赛条件:
(一)认同并自愿遵守本竞赛规程的信鸽爱好者,经报名、注册成为.主办单位会员方可报名参赛。若参赛人未成年须经其监护人提供书面同意参赛意见;
(二)会员须使用实名参赛,并提供相关身份及账号信息。若参赛人为未成年须提供其监护人相关身份及账号信息;
(三)会员报名参赛鸽必须佩戴2024年中国信鸽协会(以下简称中鸽协)发行的统一足环或纪念环,赛鸽配戴境外足环参赛须经中鸽协备案。参赛鸽必须是出生60天内来自非疫区的健康幼鸽。
(四)公棚统一接种疫苗。如会员已为幼鸽接种疫苗,请在交鸽时说明。凡所在地区或鸽舍有疫情的信鸽恕不接收。
(五)参赛鸽在养、训、比赛期间发生游棚、病亡等情况,本公棚不予退费或赔偿。如在收鸽期间出现上述情况,本公棚即主动联系鸽主补交参赛鸽。
五、竞赛项目:
(一)常规赛
1. 资格赛80公里北线,2025年3-4月;
2. 第一次短距离赛200公里 正北线河南境内(第一关);
3. 第二次短距离赛260±5公里 正北线河南境内(第二关);
4. 决赛中距离赛460±5公里 正北线河南境内(第三关)。
(二)多关赛
1.三关鸽王赛, 以参赛鸽初赛200公里, 预赛260公里,决赛460公里获得的比赛成绩按《中国信鸽竞赛规则(2019)》、《2025年信鸽公棚竞赛规程模版(试行)》多关赛名次排列方法,数值小者名次列前,若成绩相同,以后一场比赛名次靠前者名次列前;
(三)团体赛
1. 同一参赛会员交鸽满6羽即获小团体参赛资格,交鸽满12羽即获大团体参赛资格。交鸽超过6羽倍数则需按A、B、C……分成多个组的小团体参赛,交鸽超过12羽倍数则需按甲、乙、丙……分成多个组的大团体参赛;
2. 参赛会员须在决赛前500名中获奖2羽(含) 以上方有团体赛获奖资格,小团体、大团体均以决赛前500名中获奖羽数多者名次列前。若出现获奖羽数相同情况,则按照会员名下最好名次先后排名次;
3. 参赛会员须在资格赛开笼后十日内,对自己名下参赛鸽按足环号码进行大、小团体编组。如规定期限内参赛会员未对自己的赛鸽进行团体分组,则主办方以电脑进行自动团体分组。
六、参赛报名及交鸽
(一)会员注册需缴纳1300元报名参赛费(此款项在训放站结束后自动转为参赛鸽参赛费) ;
1.参赛者缴纳1300元报名参赛费,其名下所有参赛鸽均有机会获得501名—800名专享奖金(截止预缴纳报名参赛费日期:2024年11月30日,此款项在训放站结束后自动转为参赛鸽参赛费)。未交报名参赛费者名下的赛鸽不享受此专享奖金。所产生的名次空缺由后面已交报名参赛费者的名次鸽递补。
(二) 交鸽时间、地点:
1.交鸽时间:2024年5月1日至11月31日
2.公棚地点:武汉市新洲区李集街长岭村(海达棉业)
3.本公棚全天24小时收鸽,节假日不休息。武汉市会员鸽友如需上门收鸽,请提前联系。
收鸽人电话:17386199408、 17386199409
外地鸽友通过空运铁路、长途汽车托运参赛鸽时并支付托运费,请提前通知本公棚确认接收。
4.武汉市内各鸽用品商店设有代收处。外地鸽友可电询本棚,咨询代收点联系方式。
电话及微信号: 17386199408
公棚电话及传真: 18674036999
5.根据本公棚鸽舍条件,按《中国信鸽竞赛规则》规定本次比赛限定收鸽羽数18000羽,达到限收羽数主办单位将停止继续增收参赛鸽。
(三) 参赛鸽报名费、探视:
1.常规赛、 团体赛、 多关赛
1.1交费时间:80公里收费站训放结束三日内,由执裁武汉市信鸽协会委派裁判员监督对所有存棚赛鸽进行逐一清点并发布相关信息,赛鸽存棚信息公布后七日内须完成报名缴费;
1.2 80公里资格赛(三天不间断扫描)后,鸽主须按名下存棚赛鸽数,按照1300元/羽交清参赛费。已缴纳报名参赛费的会员,如果名下无鸽归巢,本公棚退还该会员所缴纳的报名参赛费。
1.3交费期截止后,本公棚对已缴费的参赛鸽提供视频探视。逾期未交报名参赛费的信鸽均视为鸽主自动弃权,取消比赛资格并剪除比赛足环,不退还报名费,不退还该鸽子。
1.4收费报名期间,如果进行外训,暂时不公布训放归巢信息。至收费结束后再行公布。
1.5参赛报名费:每羽1300元人民币(境外赛鸽缴费依当日汇率换算成等值人民币) ;
收款户名及银行账户
1.中国工商银行黄石港支行
帐号:6215 5818 0300 3718 543
收款人:王敏胜
2.中国农业银行黄石新街口支行
帐号:6230 5207 6000 5429 078
收款人:王敏胜
3.中国建设银行黄石分行营业部
帐号:6214 9926 4016 9436
收款人:王敏胜
4.财务联系电话17386199407微信同号
1.6报名缴费期结束,未缴纳报名参赛费的参赛鸽,由主办方进行剪除足环处理。
(四) 报名缴费期间,办赛单位将安排参赛会员到现场或通过视频(在裁判员监督下拍摄)方式探视参赛鸽。如遇不适合现场探视情况时,将安排在裁判员监督下统一拍摄赛鸽视频,参赛会员可通过视频方式探视参赛鸽。
七、竞赛办法:
本次竞赛活动执裁依据《中国信鸽竞赛规则(2019)》及中鸽协、市鸽协相关规定执行。
(一)集鸽集鸽工作由武汉市信鸽协会委派裁判员执裁,对参赛鸽进行核对环号信息、盖暗记章、决赛实施粘贴易碎密封环后入笼,集鸽过程中对丧失飞行能力、佩戴足环破损及明显变形的赛鸽不予装入放飞笼;
(二)比赛成绩以电子扫描器排序,并经当值裁判组验鸽无误后,由当值裁判长签字确认,成绩方可有效。
(三)比赛时,赛鸽尚未归巢前,若遇电子扫描计时系统出现故障,比赛结束,奖金由上笼鸽均分。
(四)比赛时已有赛鸽归巢计时,若出现电子扫描计时系统突发故障且不能及时修复,则比赛立即终止,发生故障前己记录成绩的归巢鸽按规程规定颁发奖金,剩余名次奖金由上笼鸽均分 (获奖鸽除外);以《中国信鸽竞赛规则(2019)》颁布的协会所在地省会城市的日出日落计算有效的飞行时间(日出前30分钟、日落后30分钟)。
(五)资格赛80公里训放有效报到期为开笼至第三天日落。
(六)200公里、260公里比赛有效报到期为三天。有效报到期内,报到羽数未达到录取名额,获奖鸽仅获取本关赛奖金,剩余全部奖金由上笼鸽均分。比赛结束。
(七)460公里决赛有效报到期为二天(开笼当天至次日日落)。决赛当天无鸽归巢,比赛结束。上笼鸽均分决赛奖金。具备鸽王赛资格的上笼鸽均分鸽王赛奖金,具备团体赛资格的上笼鸽均分团体赛奖金。有效报到期内,报到羽数未达到录取名额,比赛结束。获奖鸽按规定发放奖金,剩余全部奖金由上笼鸽均分,获奖鸽除外。
(八)由当值裁判员对获奖名次赛鸽足环号信息、暗记章、易碎密封胶贴逐羽查验;如归巢鸽暗记章无误、易碎密封胶贴完好,承认其比赛成绩。如暗记章有误、易碎密封胶贴缺失(暴露1个数字以上)或有人为揭动痕迹、或破损的,取消该鸽比赛成绩,其后一个名次鸽名次递进。
(九)如果,参赛鸽佩戴非正式足环或假环,本公棚及裁判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参赛资格,或取消其比赛成绩,不退还报名费。
(十)各项目比赛成绩未录满结束比赛的,剩余奖金由具备资格的参赛鸽均分,获奖鸽除外。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比赛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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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赛空距
|
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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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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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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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短距离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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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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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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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
前10名
精美奖杯
|
亚军
|
3000
|
季军
|
2000
|
4-50名
|
1000
|
第二次短距离赛
|
260±5公里
|
冠军
|
8000
|
前10名
精美奖杯
|
亚军
|
5000
|
季军
|
3000
|
4-100名
|
1000
|
决赛中距离赛
|
460±5公里
|
冠军
|
120000
|
前10名
精美奖杯
|
亚军
|
60000
|
季军
|
30000
|
4-10名
|
15000
|
11-500名
|
10000
|
501-800名
|
5000
|
预缴纳报名参赛费
专享奖金
|
三关鸽王
|
冠军
|
15000
|
前10名
精美奖杯
|
亚军
|
10000
|
季军
|
8000
|
4-10名
|
5000
|
小团体赛
|
冠军
|
15000
|
前10名
精美奖杯
|
亚军
|
8000
|
季军
|
5000
|
4-20名
|
3000
|
大团体赛
|
冠军
|
20000
|
前10名
精美奖杯
|
亚军
|
15000
|
季军
|
8000
|
4-10名
|
5000
|
九、其它规定
(一)赛鸽训放:第一次短距离赛赛前主办方安排不少于9次0-120公里训放,并在互联网上及时公布相关信息。
(二)赛鸽家飞出现数据漏扫难以避免。有的鸽子虽已踏上扫描板,并且有扫描数据,但不一定100%进了笼,次日集鸽时,没有上笼数据,本棚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获奖鸽、归巢鸽的归属办法:
1.决赛前500名奖鸽、三关综合鸽王前10名,由本公棚于决赛之后,择日统一拍卖。请会员鸽友留意网络信息或短信通知。
2.起拍价
决赛冠军4万、亚军3万、季军2万元、4-10名5000元、11-100名2000元、101-500名1000元。三关综合鸽王冠军3万、亚军2万、季军1万元、4-10名2000元。
3.拍卖收入的60%返给鸽主,40%补贴本公棚用于拍卖的费用支出。流拍鸽由鸽主按该奖鸽起拍价交40% 领回。
4.如果获奖鸽在拍卖前出现亡故,本公棚以该鸽起拍价的60%赔偿给鸽主。
5.自赛事结束之日起的15日内,鸽主凭参赛卡(或交费凭证)免费领取迟归鸽。逾期不领者,视为放弃,由本公棚统一处理。如遇特殊情况,请鸽主提前联系本公棚,以便办理托运等手续。
十、竞赛中发生纠纷的调解机制
(一)本次竞赛成立纠纷调解委员会,委员会由5-7人组成。成员名单如下:待定
(二)纠纷调解委员会负责以下工作:
(三)竞赛活动中若发生纠纷问题,当事方应在发生纠纷24小时内向纠纷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纠纷裁决申请。
(四)纠纷调解委员会应在接到当事方提出纠纷裁决申请48小时内作出纠纷裁决,若当事方不同意纠纷调解委员会的裁决决定,可向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申请体育仲裁。
十一、竞赛中发生特殊情况下的熔断机制
(一)当发生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情形时比赛应予以中止。
(二)不可抗力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自然灾害,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
2.事故灾难,包括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体育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3.公共卫生事件,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等;
4.社会安全事件,包括恐怖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和涉外突发事件等;
5.政府行为,如比赛场地被征收、征用、体育行政部门执行政府决定、刑事司法介入;
6.其他可能导致不再具备办赛条件的。
发生以上情形,比赛主办方、执裁协会应直接向当地体育行政部门报告,中止比赛并予公告。
十二、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三、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归属湖北鸿顺祥赛鸽公棚。
湖北鸿顺祥赛鸽公棚
2024年5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