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盛世赛鸽公棚
2025年秋季竞赛管理办法
(一)集鸽工作由监赛协会当值裁判员执行,核对足环号信息、盖暗记章、贴密封胶贴入笼,集鸽过程中对丧失飞行能力的赛鸽、戴足环的脚有明显变形的不得上笼。
(二)比赛成绩以电子扫描器排序,并经当值裁判组验鸽无
误后,由当值裁判长签字确认,成绩方可有效。
(三)比赛时赛鸽尚未归巢前,若遇电子扫描计时系统出现
故障,比赛结束,奖金由上笼鸽均分。
(四)赛鸽回归中,若遇电子扫描计时系统突发故障,终止
比赛,故障前己录入的名次归巢鸽奖金兑现,剩余名次奖金由上笼鸽均分,获奖鸽除外。
(五)收费站训放有效报道期为开笼至第三天 18:00, 逾期归巢赛鸽永久失去比赛资格,可免费领回。
(六)第三关赛(决赛站):有效报到期为二天(开笼当天至次日 18:00)。有效报到期内报到羽数未达到录取名额比赛结束,剩余全部奖金由各项有资格的上笼赛鸽均分,获奖鸽除外。
(七)由当值裁判员对获得名次赛鸽环号信息、暗记章、密
封胶贴要逐羽查验;如归巢鸽暗记章无误、密封胶贴完好,承认其成绩;暗记章有误、密封胶贴缺失(暴露 1 个数字以上)或有 人为揭动痕迹或破损的,取消该鸽成绩,名次顺延(顺延的赛鸽必须是在成绩取奖有效报道期内)。
(八)使用仿制脚环参赛的,一经发现取消成绩,成绩顺延。
(九)第三关各项目成绩未录满结束比赛的,剩余奖金由有资格的参赛鸽均分,获奖鸽除外;如遇热身赛/第一关/第二关,归巢(3日内)未达到第三关录取名次羽数时,终止后面比赛,当场比赛所获奖金正常发放,剩余奖金由当关所有的上笼鸽(含获奖鸽)均分各项有资格的奖金。
(十)不缴纳参赛费的参赛鸽不允许第三方认购。
(十一)当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形时比赛中止。
如:自然灾害、征收征用、战争、疫情、骚乱等以上情形,由监赛协会决定中止比赛并予公告。
获奖鸽及归巢鸽归属
(十二)、本届对第三关前600名获奖鸽进行拍卖(具体细则网站另行通知),拍卖收入60%归鸽主,40%归本公棚;留拍的拍卖鸽在拍卖会结束后三日内由鸽主交纳起拍价的40%后领回,三日内不交纳的视为放弃,本棚有权对该鸽做任何处理;公棚视归巢情况组织加站赛,600名以后的归巢鸽均可自愿参加,若举办加站赛,赛前(除第三关前600名外)的所有赛鸽还将进行家飞,不参加加站赛的将在上笼时挑出,如在此期间丢失、受伤、病亡属自然淘汰,公棚不负责赔偿。
(十三)、因比赛途中有很多不可预见性因素和不确定性,获奖鸽和归巢鸽因病或因伤的死亡,公棚第一时间通知鸽主,公棚不承担任何责任,不给予任何赔偿,属于自然淘汰。
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归长兴盛世赛鸽俱乐部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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