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恒鑫高立柱信鸽养殖中心
第一届比赛规程
一、 参赛条件
1、 凡承认本规程的信鸽爱好者均可参赛。本中心宗旨打造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阳光赛事,请广大鸽友随时来本中心监督。
2、 参赛鸽必须是30—60天未开家的幼鸽,并佩戴2017年国家发行的正规足环。
3、 本中心统一进行疫苗接种,如鸽主已为幼鸽做过疫苗接种,在交鸽时声明,凡所在地区有疫情的均不接收。
4、 参赛鸽必须实名制参赛(如**鸽舍***),方便鸽友监督,鸽主在交鸽时提供电话,方便本中心联系。
5、 鸽主将参赛鸽交入本公棚后,本规程既当双方合同即时生效,双方应遵守本合同条款。
6、 为保证比赛的公正、公平、公开,赛鸽一经入棚主环即封环贴易碎片,比赛时由裁判重新贴易碎片。
二、 交鸽时间、地点及要求
1、 交鸽时间:2017年3月15日至收满为止。
2、 交鸽地点:包头市恒鑫赛鸽俱乐部。
3、 外地鸽友交鸽请及时联系本中心,以免耽误赛鸽及时入棚。
三、 竞赛项目、比赛时间、地点
(一) 竞赛项目:单关赛、三关鸽王赛、团体赛。
(二) 比赛距离、比赛地点及比赛时间
1、 单关赛
第一关热身赛:南线330公里
第二关预 赛:南线430公里
第三关决 赛:南线530公里
2、 三关综合鸽王赛
按同一羽参赛鸽三关获奖名次相加前者为胜,如名次相同以530公里获奖名次前者为胜。
3、 小团体赛
同一参赛鸽友名下交鸽够6羽者即获得团体赛参赛资格,(交鸽时满6羽或6羽的倍数)可分为A、B、C组。于150公里训放后自行分组,未自行分组以电脑自动排序为准,一经分组,不得更改。小团体名次以决赛入围两羽及两羽以上多者为胜,如入围羽数相同,按第一羽赛鸽获奖名次前者为胜。
4、 大团体赛
同一名下交鸽够20羽为大团体,大团体名次以决赛入围羽数多者为胜,如入围相同,按第一羽赛鸽获奖名次前者为胜。
四、 参赛办法
1、 每羽参赛鸽收费500元(其中参赛费350元,饲养费管理150元)。
2、 每两羽参赛鸽可交一羽备用鸽,本中心限收2000羽参赛鸽,绝不超收一羽(备用鸽除外),收鸽结束后一周内,鸽友需交清所有参赛鸽的饲养管理费,参赛鸽训放120公里归巢后,鸽友需交清同一名下赛鸽的参赛费,参赛鸽在200公里训放后家飞及训放损失,备用鸽自动顶替,不用交参赛费;如参赛鸽无损失,鸽友需交清备用鸽的参赛费,330公里比赛未上笼的赛鸽退还参赛费。
3、 缴费汇款帐号:
中国农业银行:高立柱 6228 4608 8600 5247 867
中国建设银行:高立柱 6217 0004 2000 9625 165
4、 缴费联系方式
电话:0472-3128766 传真:0472-3128766
手机:13030476808 18547296408 15391036408
五、 奖金分配及录取办法
1、 第一关330公里:
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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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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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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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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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
2000
|
2000
|
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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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第二关430公里:
冠军
|
亚军
|
季军
|
4-50名
|
2000
|
2000
|
2000
|
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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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第三关530公里:
冠军
|
亚军
|
季军
|
4-1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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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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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0
|
30000
|
20000
|
8000
|
3000
|
4、 鸽王:
冠军
|
亚军
|
季军
|
4-6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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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
|
2500
|
2000
|
1500
|
5、 小团体:
冠军
|
亚军
|
季军
|
4-10名
|
3000
|
3000
|
3000
|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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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大团体:
六、 竞赛办法
1、 严格执行中国信鸽协会颁发的<信鸽竞赛规则及裁判法>
2、 本次比赛由裁判与鸽友代表同时监督执裁比赛。
3、 为防作弊530公里决赛集鸽上笼时,使用一次性易碎贴封闭所有参赛鸽足环,以防作弊。赛鸽归巢后由裁判和鸽友代表逐羽检查前名次获奖鸽,如有奖鸽足环加封的一次性易碎贴破损取消成绩。
4、 比赛使用电子扫描鸽钟计时系统自行排名,如遇电子扫描鸽钟计时系统故障不能排定比赛名次,或比赛时计时系统出现故障,由裁判委员会按中国信鸽协会<信鸽竞赛规则2015>相关规定做出最终裁决。
5、 决赛有效报到期为开笼时间至次日日落时止,如录取名额未满,剩余奖金由决赛上笼鸽均分(获奖鸽除外)。有效报到期内无归巢鸽时,奖金由决赛上笼鸽均分(团体及鸽王奖金除外)。
6、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禽流感、其它疫情、政府禁令等,取消比赛。退还参赛费领回参赛鸽。
七、 拍卖及归巢鸽归属
1、 决赛结束后举办颁奖和拍卖会(时间另行通知),决赛获奖鸽进行拍卖,拍卖鸽收入60%归鸽主,40%为组织费用。未拍出的获奖鸽,鸽主交纳起拍价的40%领取。
2、 未获奖的归巢鸽由鸽主凭参赛卡免费领取。
3、 获奖鸽主领取奖金时请出示参赛卡。
八、 其它事项
1、 信鸽在运输途中,由不可抗拒因素造成赛鸽损失的后果,本中心不负责赔偿。
2、 本届比赛在热身赛、预赛、决赛期间需进行正常家飞训放,以保证赛鸽的竞技状态,在此期间赛鸽飞失本中心不负责任何赔偿。
3、 比赛前不少于12次训放,并及时网上公布,附司放地真实照片。欢迎鸽友在查棚、登检入笼,放飞时进行监督,本中心按公里相应补助。
4、 本规程归终解释权属包头市恒鑫高立柱信鸽养殖中心所有。
5、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包头市恒鑫高立柱信鸽养殖中心
2016.10.27